财政部昨日(11月26日)发布消息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在“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工作座谈会”上表示,据初步统计,截至目前,已纳入试点的企业户数约71万户,即将纳入试点的户数约20万户,“营改增”减负效果明显,上海市1-10月减收225亿元,北京市两个月减收25亿元。
据介绍,各试点和扩大试点地区各项工作推进有力有序,试点情况比预期要好。从上海、北京、江苏和安徽试点运行的效果看,改革有力地带动了第三产业特别是服务业的发展,推动了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鼓励了企业特别是服务业利用外资。
今年1月1日,上海率先启动“营改增”试点,随后9月1日北京启动试点。10月1日江苏和安徽作为新梯队也加入试点阵营,此外,11月1日福建、广东、厦门和深圳也如期启动试点。12月1日,天津、浙江、湖北和宁波也将正式启动试点。财政部副部长王军表示,上海、北京、江苏、安徽要继续密切跟踪运行情况,巩固工作成果;福建、厦门、广东、深圳要继续加强对企业和基层税务机关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做好纳税申报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试点纳税人及时准确完成首月纳税申报;天津、浙江、宁波、湖北要借鉴先行试点省市的经验,及时完善试点方案和工作机制,确保12月1日顺利实现今年最后一批税制转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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