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十项政策措施,以降低流通费用,提高流通效率。会议确定,规模化生猪、蔬菜等生产的用水用电与农业同价。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用电、用气、用热与工业同价,用水执行工商业用水价格的较低标准或非居民用水价格。农产品冷链物流的冷库用电与工业同价。尽快实现工商业电费同价。
商务部研究院消费经济研究部主任赵萍告诉记者,根据目前峰谷电价的原则,目前所有的商业、企业都是在峰值时营业,所以他们的电价是很高的。“农产品价格上涨是推动整个价格上涨的最主要因素,所以农产品批发市场用水用电价格的下降能够减缓农产品价格上涨的压力。”
会议还指出,要规范和降低农产品市场收费。政府投资建设或控股的市场按保本微利原则从低核定收费标准。全面实施收费公示制度。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要开设专门区域,供郊区农户免费进场销售自产鲜活农产品。
会议称,将深入推进收费公路专项清理,降低偏高的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逐步取消西部地区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据记者了解,这一政策在部分省市即将施行。例如从2013年1月1日零时起,四川省所有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包括255个收费项目、213个收费站点都将一次性整体取消收费。
在解决流通环节不畅通导致的成本过高问题时,税收也能发挥关键作用。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的措施之一,就是要开展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将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扩大到部分鲜活肉蛋产品。2013年起3年内免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