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人感叹,租房也要收税了!也有租房客担心,“羊毛出在羊身上”,房租会否因此水涨船高?房屋租赁税真的开始征收了吗?如何征收,怎样缴纳?会不会推高房租?日前本报驻合肥、武汉、西安记者进行了采访得知,出租房屋是一种经营性行为,一直都要缴税,只是各地实施上有差别。
合肥:管理办法将出 但不涉及收税
对于网上盛传“合肥市近日出台《合肥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会按照房租的一定比例征收房屋租赁税”的说法,安徽省合肥市房产局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合肥的确准备出台相关管理办法,但还没有出台。目前初稿已经完成并交合肥市法制办,近期将会公示征求意见,具体内容尚不确定。这位负责人表示,尚未出炉的《管理办法》并不涉及网上热炒的房屋租赁税的收取,主要内容还是租赁房的组织管理。
那么,在合肥,出租房屋需要缴税吗?
记者从合肥市地税部门了解到,出租房屋是一种经营性行为,属于税法规定的应税行为范畴,一直都要缴税。个人出租房屋主要涉及营业税、房产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合肥自2009年起就已经对出租房屋涉及的多个税种实行综合征收率征收,并不存在所谓的“租房税”、“房屋租赁税”等税种,更谈不上推高租金了。
记者了解到,由于个人出租房源较为分散、隐蔽,加上租赁交易不涉及产权交易,好多人直接私下签订租赁协议,如果交易双方没有备案意愿的话,政府很难监管到,所以目前对于个人出租房屋征税操作起来难度较大。《合肥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初稿中提出了对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后需要登记备案的管理办法,这或将有利于促进房屋出租征税问题的解决。
武汉:房东和中介不知房屋租赁税
针对“武汉近日出台或修订《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将对出租房屋征收房屋租赁税”的说法,记者查阅了《武汉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根据相关条文,记者了解到《管理办法》是一项房屋租赁管理的政策。文中主要强调出租房屋的备案管理。该办法从2011年3月15日就已施行,至今已一年多。
其中,第26条提到了要求出租房屋要“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如实申报租金,并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并没有提到具体按照什么规定,怎样缴税,也没有提到出租房屋需要缴纳多少税。
在实际走访中,多数接受采访的房东和中介机构都表示,不知目前出租房屋需要缴税,也没有缴过税。但也有房东提出,如果出租房屋需要缴纳一笔税,那么结果必然是会给租客涨房租。
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讲师葛建廷提出,即使按照现有的《管理办法》,出租房屋确实需要缴税,也应当建立在出租房屋充分备案的前提下。而实际情况是“目前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并不全面掌握出租房屋的房源情况,如果一家一户地去查,每个出租屋都收集数据,政策推行的行政成本实在太高了。”
据估计,武汉全市有超过40万套出租房,每年主动备案的不足2.8万户。
有相关统计数据显示,武汉市从2011年起一居室、二居室、三居室的平均租金为每月1542元、1790元和2450元,大多数房租每年都会有一定的涨幅。租金并未因网络传言出现较大波动。
西安:政策曾提及 未曾收过税
关于“西安将征收房屋租赁税”的说法,记者1月16日从西安市政府有关方面了解到,针对此问题,目前当地尚不具备实施条件,没有展开摸底调研,具体工作也未启动。
在2012年10月16日第25次西安市政府常务会议上,确实讨论并原则通过《西安市综合治税工作实施意见》,同时曾提及加强对出租房屋的管理,但会议上和《意见》中都未对房屋租赁中的税收征管办法做出任何决议和具体规定,所谓“拟征房屋租赁税”属误传。
西安市财政局、地税局等相关部门向记者表示,在2000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已有规定“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其应缴纳的营业税暂减按3%的税率征收”。其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2008年出台的相关通知中,要求“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对于住房租赁中的营业税、房产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国家早有规定,只是各地实际情况不同,在实施上有早晚,“房屋租赁税”这种提法并不科学。
“限购令政策出台之后,房租一直在涨,房源供不应求,而承租人一般是刚毕业的大学生和进城务工人员等低收入群体,征税可能会变‘谁出租房谁缴税’为‘谁承租房谁缴税’,加重以上人群的负担。”陕西省社科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研究员张宝通对记者表示,同时租房市场尚不规范,房管部门对出租人情况、房源情况掌握得并不清楚,征税难度很大、成本极高,目前还是暂缓或免征为好,这也有利于缓解租金上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