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在提及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时,提到一点,是结合税制改革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重点是加快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完善试点办法,适时扩大试点地区和行业范围。今年两会期间,财政部也提出,要“扩大营改增试点范围,抓紧研究在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全国试点的方案,进一步优化增值税制度”。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国家税制改革的一项重大安排,是国家结构性减税的重大举措,对经济社会发展有积极促进作用。从2012年1月1日上海市率先启动“营改增”试点以来,在中国的行政版图上,自北及南逐渐显现出一个人字形的改革“雁阵”:以上海为“头雁”,北京当年9月份跟进试点,10月份江苏和安徽加入,11月份再添4个省市,及至12月底,“营改增”的试点范围已囊括6个省、3个直辖市和3个计划单列市,共计12个试点地区。
营改增,是切实地为企业减负。这一点,从12个省(市)的纳税申报情况中可见一斑。统计显示,去年共减税426.3亿元,其中试点纳税人减税189.1亿元,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试点服务减税237.2亿元。同时,小规模纳税人税负下降幅度平均达40%,有力支持了小微企业发展。
此外,增税面不断下降。以上海为例,去年全年交通运输业一般纳税人增税面逐月下降,并于7月实现了全行业减税。在去年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营改增就像是一阵春雨,滋润了广大试点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
当然,税收改革还远不止这些。如资源税方面,财政部就提出要“推进资源税改革,扩大资源税从价计征范围”。
资源税改革可谓一直牵动着中国能源产业的“神经”。资源税改革的目的是为了适应国际税制绿化大势以及国内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的需求。事实上,我国资源税的改革路径一直明确,那就是将实施范围从目前的石油、天然气进一步扩大至煤炭、矿产资源、水资源等。
业界认为,当下,推进资源税的进一步改革也是正当其时。具体看,应当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征收范围,对于日益紧缺的资源都应考虑列入资源税的征收范围。同时,在税率方面也可以有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