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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高”产品面临重消费税

2013-3-25 13:33 转自互联网 【 】【打印】【我要纠错

  有媒体报道称,财政部门积极研究制定扩大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改革方案,拟将部分过度消耗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的产品(即高耗能、高污染,以下简称“双高”产品)和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并且面临高税率。业界分析称消费税有望推动“绿色化”消费。

  财税部门正研究扩围方案

  记者近日获悉,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财政部在一份专题材料中提及,财政部会同税务总局积极研究制定扩大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改革方案,拟将部分过度消耗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的产品和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同时,认真研究适当调整与国内产业结构、消费水平变化不相适应的部分应税品目的税率,拟提高部分高档消费品的现行税率水平,进一步增强消费税的调控功能。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部财政金融研究室原主任、研究员倪红日告诉记者,当前税制正在进行结构性调整,税目、税率应该“有增有减”。

  在高端消费品方面,我国对高尔夫球、高尔夫球杆、高尔夫球包(袋)征收10%的消费税,对销售价格(不包括增值税)在1万元以上的各类手表征收20%的消费税,对游艇征收10%的消费税。与此同时,对胭脂高档护肤类化妆品、成套化妆品等则征收高达30%的消费税。“可以考虑对游艇、高档手表等奢侈品提高消费税税率。”倪红日认为。

  在资源消耗量大、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产品方面,我国当前对木质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各征收5%的消费税。

  环保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原庆丹表示,可以考虑对塑料袋、铅蓄电池等一次性使用、污染治理成本高的产品征收消费税,或者对化肥、农药等“用得越多、价格越便宜”的高污染产品征收消费税。他建议,将对 “高耗能、高污染” 产品加征的消费税款设立财政专项基金,用于节能环保领域。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许文则建议,环保部此前发布过高污染产品和高环境风险的“双高”产品目录,可以从中挑选出一些比较合适的产品纳入到消费税征收范围,如铅蓄电池、含磷洗衣粉等。另据一位参与中国环境宏观战略研究的专家呼吁,应尽早将汞镉电池、臭氧损耗物质、过度包装材料、一次性方便餐具等高污染产品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

  消费税改革将选择好时机

  有人士担心,消费税扩延范围涉及居民刚需的一次性塑料袋、铅蓄电池等产品,会推高居民消费价格。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副所长靳东升此前发表言论称,消费税扩围将增加产品生产成本,如果厂商自身无法消化这部分负担, 可能将税负传递到最终消费环节, 引起价格上涨。“推行这项政策需要十分慎重,选择一个较好时机。”

  不过,有不愿具名的分析人士告诉记者,目前我国通胀水平处于比较平稳的态势,对应征消费税扩延是个比较好的时机。

  据业内预计,3月份我国CPI有望跌破3%,全年通胀目标可以实现。

  专家:对双高产品征税促转型

  实际上,早在去年,财政部就提出对“双高”产品征收消费税,并调整现有部分品目的税率结构和征税环节。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许文表示,通过扩大消费税征收范围,缩小非低碳产品与低碳产品之间的成本差距,有助于更好地促进低碳产品的推广。

  “我们环保人非常欢迎、非常期待财政部门进行消费税‘绿色化’的改革。”环保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原庆丹介绍说,消费税征收存在生产环节和使用环节两种模式。对生产环节征税会与对排污企业征收的排污费、对企业超标排污的罚款等税费相叠加,造成重复征税(收费),因此,对使用环节征税更符合税制改革方向。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Al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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