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营改增后,部分交通运输业企业税负增加。究其原因,主要是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不足,如消耗的汽柴油没有取得增值税发票造成无法抵扣等。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跟踪分析试点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设立增值税发票与普通发票的‘换开点’,税务部门的这个新举措真是解决了大问题,确实为企业减了负。”江苏南京一家小型物流公司负责人表示。
记者从江苏省国税局了解到,今年4月份设立的增值税与普通发票的“换开点”,是专门为那些从事零散货运的小运输企业服务的。这些企业在车辆跑长途运输加油的费用,可以先在加油站通过网络发票系统开出普通发票,然后税务部门再在网上将这些发票信息汇总,企业就可以到“换开点”把先前的普通发票换成增值税发票,油费就可以作为成本进行抵扣。目前,在江苏省内高速公路上,已经有100多家加油站可以开具这样的网络发票。
在一些营改增试点地区,不少运输企业反映,企业跑长途运输油费占了成本的20%左右。可是,在加油站加油只能开普通发票,开不了增值税发票,这部分费用就没办法抵扣,使企业本该享受的好处没有享受到。
“企业在加油站加油的费用开增值税发票,在实际操作上确实存在一定难度。”江苏省国税局征管科技处负责人介绍,开增值税发票需要专用的防伪税控设备,如果每个加油站配一套将增加供油企业成本,目前看来也不现实。
为了能让这些小企业开出增值税发票,去年江苏国税局推出一项服务举措,这些企业在加油站加油的费用可以先开成普通发票,把这些发票攒上两三个月,再一起拿到税务大厅换开成增值税发票。可是在实际操作中发现,这个办法对企业来说很不方便,因为运输车辆在路上加油的费用,司机开了普通发票回去后要很快到财务入账报销,很难再汇集起来去换增值税发票。
“既然国家把交通运输业纳入了营改增试点,税务部门就应当改进服务,千方百计让这些企业能够开到增值税发票进行抵扣。”江苏省国税局总审计师张爱球表示,通过网络发票系统和设立“换开点”,交通运输业的抵扣链条进一步打通,一般纳税人增负问题逐步缓解,营改增的正面效果更加显现。江苏省自2012年10月启动“营改增”改革试点以来,至今已有16.66万户企业经确认纳入试点范围,减税50.22亿元,试点纳税人的减税面达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