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针对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所做的调研,在去年十八大结束后即已作出部署。该结果将成为房地产调控下一步决策的重要参考。
房产税试点扩容,并预计主要针对增量征收的消息再次引发舆论关注。5月20日,记者通过接近住建部的消息人士处了解到,目前由住建部牵头、国税总局以及财政部相关人士组成了专门机构,对房产税的试点扩容以及全面开征做相关调研准备。
“作为地方财税体制改革的一部分,今年极大可能推出第二批房产税试点城市,但具体思路会是缓步慢走。”据接近住建部的另一名消息人士称。
记者了解到,此前备受瞩目的杭州版房产税试点方案原本计划5月初推出,该方案住建部也有知晓。但因种种原因,杭州版房产税试点方案推后暂缓。究其因,是房产税多大范围征收、如何征收,各方尚有争议。
本报记者从三个不同信源渠道采访了解到,针对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所做的调研,在去年十八大结束后即已作出部署。该调研结果将成为房地产调控下一步决策的重要参考。而所谓长效机制,就是以房产税为核心的改革方案。
试点“以地方自愿为主”
2011年1月,房产税开始在上海、重庆先行先试。此前第二批列入试点的城市屡有传闻。杭州是第二批房产税试点扩容传闻最多的城市。
今年4月初,杭州坊间就流传“杭州房产税即将开征”。杭州流传的房产税试点方案内容是:4月26日,杭州出台细则;5月1日起,杭州作为第二批房产税试点城市,开始征收房产税。具体细则将参考上海模式:人均免税面积60平方米,人均60平方米以上的普宅4‰、豪宅8‰,家庭第二套起征,存量免征。
但最近这条传言中的杭州版房产税并没有如期到来。
中国指数研究院杭州首席分析师张志杰告诉记者,据他与当地政府部门接触了解,“杭州版房产税确有方案,但因有关方面对方案有异议,最终没有推出。”
“杭州本身就不太想出,但因有关方面要求,所以才制定了方案。但从传言中的方案内容看,杭州选择了难度较小的增量征收方式。从这一点上看,出台房产税方案,并不是地方政府自愿行为。”张志杰介绍。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王朝才告诉记者,第二批房产税试点扩容基本上是以地方政府自愿为主。对于传闻中的房产税试点征收方案主要效仿上海模式,王朝才认为,这有其可能性。以增量房为主要征收对象在交易环节就可以实现,比较容易控制,而对存量房征收还要进一步评估。前者对地方政府而言,难度也较小。
张志杰认为,房产税试点扩容一定是各方博弈的最终结果,如果中央地方观点不一,或者地方内部意见不统一都将难以推出。张认为,实际上,目前地方政府均不愿意推房产税。
最终传言中的杭州版房产税方案如公众所看到,仍难产未出。但该消息却刺激了杭州4、5月份住宅尤其是豪宅成交量大增。据当地媒体报道,杭州当地不少开发商加速推盘。4月中旬的一个周末,有20多个楼盘集中开盘;五一小长假前一周,有10多个楼盘开盘,更有3个楼盘在4月26日前夜,连夜开盘。
据张志杰监测,受传闻中杭州版房产税征收方式影响,4月份杭州大部分豪宅项目均“卖得很好”。
据传言,第二批扩容的房产税试点城市中,“被点名”设计房产税试点方案的城市还包括青岛、南京、深圳以及传闻已久的湖北鄂州。
但截至发稿前,记者尚未能从权威部门证实该消息。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房产税试点城市今年扩容是正常的情况。主要原因是:第一,国五条中已经明确;第二,从国家统计局反映的数据看,部分城市房价的确上涨过快。
杨说,目前看,一二线城市房价上涨压力仍然比较大,而房产税试点的扩容对房价有心理预期影响。
扩容会先易后难
地方房产税试点扩容与全国房产税全面开征并非一回事。
“试点扩容极有可能,但全面开征仍没有任何消息。”王朝才称,他所了解到的消息是,中央层面有关部门仍在调研中。
新华社5月13日发表的一篇文章透露,“记者了解到,针对‘长效机制’的调研正有序进行,业内人士认为这是本届政府楼市调控的‘关键一招’。”
本报记者从三个不同信源渠道采访了解到,针对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所做的调研,在去年十八大结束后即已作出部署。该调研结果将成为房地产调控下一步决策的重要参考。而所谓长效机制,就是以房产税为核心的改革方案。
房产税作为长效机制的一部分,一直备受关注。就此前的试点看,上海方案只针对增量征收,重庆主要针对高档住房征收。
杨红旭认为,如果试点城市效仿上海或者重庆模式,由于税基偏窄、税率偏低,程度显然不够大。但改革需要一个渐进的过程,一定会先易后难,如果先对增量征收就会减小阻力。
另外,据财政部上述消息人士称,房产税试点城市扩容也会先易后难,而这很大程度要取决于当地政府的积极性。
杨红旭同时指出,房产税的试点方案都将是暂时的,大方向一定是全国性针对存量房开征。
北京房地产协会秘书长陈志认为,房产税是否在全国层面力推,可能还要看今年6月份宏观经济运行数据,“如果宏观经济运行状况不妙,房产税也许就会缓行”。
“推房产税影响预期,我们进行4月内部分析时就曾经得出结论,房地产对于宏观经济的影响应该是中性的,如负面或更甚,条件不允许,会导入滞胀,加剧对抗,于改革不利。”陈志认为,7月上旬应是个窗口期,也是道坎,宏观还需看外部环境以及货币政策。总之,改革的推行,要看到许多政策存在两难抉择。
但陈志判断,从根本看,房产税试点仍然会缓慢推行。
不动产登记制铺路
陈志同时指出,一些针对房产税的争议也需要考虑。比如房产税究竟是什么?陈志认为,推广房产税,如果不改税制,可能难以获得舆论支持,不调税收结构难以减轻人们的税负,并且难以起到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
浙江大学土地管理系教授杨遴杰就对房产税的全面开征表示异议。
“房产税该不该征收还没有说清楚,现在讨论手段还尚早。房产税在国外是一种财产税,而我国的商品房只有70年产权,业主没有房屋的永久产权。既然如此,70年到期后的土地升值部分归谁还没有明确,就开始讨论房产税征收手段还尚早。”
业内比较赞同的一种征收建议是,房产税的全面开征应该是以家庭第三套起征为基础,实行累计税率。该方案主要是为了打击多套房持有者。另外,应在推行结构性减税的同时,开征房产税,以确保居民的税负指数有所下降,至少不增加。
尽管争议尚存,房产税的相关技术准备工作仍在进行。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胡存智5月16日公开表示,今年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提出,减少部门职责交叉和分散。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土地登记的职责,整合由一个部门承担,并进一步明确要求,由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法制办、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负责,2014年6月底前出台不动产登记条例,并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另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也于近期表示,40个城市的住房信息联网已完成,按照住建部的部署,到今年年底,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应该完成联网。
而显然,住房信息系统的联网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为房产税的全面开征准备了充分的技术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