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新闻:财会资讯财经资讯财税资讯审计资讯考试动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各地动态: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更多

首页>会计资讯>财税资讯> 正文

国务院:今年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范围

2013-5-29 8:55 中国税务报 【 】【打印】【我要纠错

  近日,国务院批转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财税体制改革是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之一。要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择机将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等行业纳入试点范围。合理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和税率,将部分严重污染环境、过度消耗资源的产品等纳入征税范围。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意见要求,将资源税从价计征范围扩大到煤炭等应税品目,清理煤炭开采和销售中的相关收费基金。开展深化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试点。另外,要建立健全覆盖全部国有企业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收益分享制度。落实和完善对成长型、科技型、外向型小微企业的财税支持政策。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Al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