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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总:取消的税务行政审批任何不得截留

2013-6-5 15:8 转自互联网 【 】【打印】【我要纠错

  内容摘要: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做好税务系统职能转变工作的通知》。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做好税务系统职能转变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税务系统职能转变六个方面的重点工作,即减少和下放税务行政审批项目、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和基层税务机关的工作负担、减少职责交叉和分散、提高服务大局能力、加强依法行政、强化绩效管理。

  山东济南市地税局稽查局专家潘洪新告诉本报记者,职能转变的这六个方面的工作,基本上是纳税人不太满意或者税务机关做得不太到位的地方,因此,这六个重点工作的提出符合纳税人的需要,也是税务机关努力的方向和目标,它的提出,对于加强税收管理工作有重要意义。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强调对国务院决定取消的税务行政审批项目,任何一级税务机关都不得截留。另外,记者还注意到,

  《通知》中提到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和基层税务机关的工作负担时强调,要增强税收政策的透明度、纳税咨询的确定性和办税服务的便利性,避免税务检查的重复性,逐步取消所有税务行政性收费,清理和规范各种达标、评比、检查活动,优化和整合应用软件,着力为纳税人和基层税务机关减负。

  潘洪新拿他本人多年做税务稽查工作的经历告诉本报记者:“执行税务检查任务,我们会考虑尽量考虑不给纳税人增加负担,如,能调电子账不调纸质账、能从地税工作平台查询的纳税人数据信息,只要没有出入,就不要求纳税人再提供一份。实施检查时,以调账检查为主,除非有现场核实情况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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