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2013年全国税收调查的调查对象包括抽样调查企业、重点调查企业和企业集团3个部分。
调查直接为研究财税改革方案、制定财税政策和加强财税管理服务。
今年调查特别增加了“营改增”相关指标。
2013年全国税收调查的调查对象包括抽样调查企业、重点调查企业和企业集团3个部分。
2013年全国税收调查工作近日(13日讯)启动。为了准确把握“营改增”改革面临的新形势和扩大试点的总体要求,向“营改增”工作提供数据支持,今年的调查特别增加了“营改增”相关指标。
全国税收调查是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每年在全国税务系统开展的一项专项调查。这是由财税部门协同完成的一项涉税数据收集整理和分析应用的基础性工作,服务于财税体制的历次重大改革,调查直接为研究财税改革方案、制定财税政策和加强财税管理服务,是税收工作、财政工作乃至国家经济工作决策科学化的重要保障。据国家税务总局相关人士介绍,2011年,国务院推出“营改增”等多项重大税制改革,做好2013年度的全国税收调查工作,掌握改革相关数据,对制定下一步税制改革方案意义重大。为加大对纳税人的宣传力度,今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专门制作了税收调查30周年宣传片,展示税收调查为税制改革、重要税收政策出台提供数据支持的情况。
据了解,2013年全国税收调查的调查对象包括抽样调查企业、重点调查企业和企业集团3个部分。抽样调查企业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根据税收综合征管系统和地税系统上报的营业税纳税人数据库中相关数据抽样确定。重点调查企业由各地国税机关、地税机关根据税制改革、政策调整和税收管理的需要确定。为了向“营改增”工作提供数据支持,部分“营改增”试点纳税人被纳入了今年重点调查部分。企业集团调查名单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纳入调查的企业集团主要是中央企业集团、国务院批准的国家试点企业集团、国务院主管部门及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企业集团,以及年营业收入和资产总计均在5亿元以上的其他各类企业集团。
据介绍,基于实际工作需要,今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适当调整了调查指标和体系:删除了房产税、车船税、土地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部分指标,优化了信息表相关指标,增加了“营改增”相关指标,完善了房产税等地方税指标、其他税费指标及企业所得税指标,并补充了部分外购指标。为便于数据的分析应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各地将本地具有代表性的重点增值税行业和营业税行业的全部企业纳入调查范围。为保证数据的代表性,各地在满足重点调查企业的各项选取条件要求前提下,还可适当增加小微企业在调查中所占的比例。
2013年企业税收调查指标体系包括反映调查企业属性的企业信息表、反映企业税收财务等数据的企业表和反映调查企业提供增值税、营业税的应税货物、劳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货物劳务表。企业集团指标体系主要包括基本信息、税收预测指标、主要财务指标以及各项收费指标,需要企业集团填写2011年度和2012年度所有成员单位的汇总信息。其中信息表有32项指标,企业表有441项指标,货物劳务表有44项指标。企业集团税收调查表有97项指标。调查数据将于今年7月收集汇总。
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2012年,全国税收调查共调查企业类纳税人69万多户,被调查企业入库各项税款6.1万亿元,占全国国内税收收入的比重为67.6%,比上年提高2%。被调查企业缴纳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2232.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