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今年8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财政部昨天宣布,据初步估算,这将为超过600万户小微企业带来实惠,直接关系几千万人的就业和收入,预计年减税规模近300亿元。
当日,财政部是在回应社会上不同观点时做出这一表态的。财政部税政司方面称,目前有一种观点认为,此项政策的力度不够大,受益面不够广,希望进一步提高标准,扩大范围。财政部表示,实施税收优惠政策需要充分考虑政策的均衡性以及财政的承受能力。针对月销售额2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实行免税政策,适用范围是适当的。一方面,每个企业在发展初期,规模较小,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相对较低,对政策扶持的需求更大,能充分发挥减免税政策的扶持效果。另一方面,如果减免税规模过大,将会影响公共财政支出的规模,实际反而会削弱财税政策整体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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