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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地方收过头税可向总局报告

2013-7-31 10:1 转自互联网 【 】【打印】【我要纠错

  国家税务总局昨日发布消息称,局长王军于26日的各省(区、市)国税局主要负责人会议上表示,当遇到有关方面提出不切实际的要求时,基层税务机关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清楚,争取理解和支持,必要时向省局和总局报告。

  王军是在谈及完成下半年收入任务首先是依法征税,“坚决不收过头税”时作出上述表述的。他还指出,下半年税收收入形势比较严峻,要稳中有为地完成全年收入任务,还需要提速出口退税,提高退税审核效率,不折不扣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尤其是针对小微企业暂免营业税和增值税等政策。

  根据财政部29日公布的上半年税收收入分析报告,上半年全国税收总收入完成59260.61亿元,同比增长7.9%。

  受到整体经济形势不佳的影响,上半年税收收入增速与去年同期相比呈现总体回落态势,略低于全年8%的目标,而按照惯例,税收收入有“前高后低”的特点,下半年完成任务的压力加大。

  对于今年全年税收增速“8%”的目标,一位地方税务系统负责人透露,税收增长目标并非税务部门确定,经济形势不好的时候也没有随之进行调整,令基层税务官员压力巨大。此前另有地方国税系统官员表示,税收目标只是建议性的,但税务系统仍可能受到地方政府部门要求,压下税收任务。

  在税收任务的压力下,各地不断爆出“过头税费”情况。从去年开始,税务总局高层一再强调严禁收过头税费。

  王军向与会的各地国税局负责人表示,当有关方面提出不切实际的要求时,基层税务机关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清楚,争取理解和支持,必要时向省局和总局报告。

  对于“过头税”的危害,王军称其“害人害己害长远”:“害人”是占用企业资金,影响企业发展,特别是在当前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情况下绝不能这样做;“害己”是违背税法规定和税务部门的工作原则,损害执法者形象;“害长远”是指影响经济社会长远发展,造成税收与经济的恶性循环。

  税务总局将组织专门力量调研查处收“过头税”的问题。

  此外,王军在26日的会议上表示,今年上半年,税收收入增长虽然总体低中趋升,但结构性矛盾较为突出,中央级收入和地方级收入增幅差距较大,地方级收入中房地产占比过高,地区之间收入增长不平衡。

  数据显示,上半年楼市火热带动相关税收增速显著,房地产业和建筑业营业税收入占营业税收入总额的比例超过了50%,同比分别增长了45.7%和18.0%。

  不过,杭州市财政局认为,后期要保持高水平增长,面临的压力之一就是前期房地产类收入高速增长对后期税源的“透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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