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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购置税明年或将“减负”

2013-8-20 8:54 转自互联网 【 】【打印】【我要纠错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称,从明年1月1日起,将实时核定每辆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并下发各地执行。

  车辆购置税“新政”新在哪?与现行政策有何不同?“新政”的实行,将给消费者带来哪些实惠?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最低计税价格”将实时核定

  记者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上见到了这份标注为“2013年第36号”的公告。

  公告中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税务总局根据应税车辆价格(增值税含税价格)信息,按照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的规定,实时核定每台应税车辆最低计税价格并下发各地执行。”

  业内人士表示,为做到“实时核定每台应税车辆最低计税价格”,税务机关将依托机动车合格证电子信息平台实现。其中,机动车生产企业需实时关联,并上传车辆合格证电子信息、出厂销售发票票面价格信息,由税务总局自动采集机动车出厂价格信息,并按规定审核下发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

  在市国税局车辆购置税征收分局,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已听说这一消息,但目前尚未接到上级部门关于这一“新政”的实施方案或细则。

  现行“最低计税价格”更新较慢

  “现行车购税‘最低计税价格’每两个月核定、更新一次。”市国税局车辆购置税征收分局负责人对记者说。

  据介绍,现行车购税车价信息采集与核价方式,执行的是定期采集、定期核价。由机动车生产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每两个月采集一次机动车的出厂价。税务总局根据采集到的价格信息,按照《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规定,每年核定、下发六期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

  税务人员表示,近年来,随着国内机动车行业发展,新车型上市数量与种类不断增加,销售价格调整日益频繁。税务部门定期采集、核发“最低计税价格”的方式,已无法满足企业与纳税人的需要,同时也给车购税征收管理带来一定难度。

  消费者或将减少车购税支出

  据税务人员介绍,车购税“新政”实行后,既可以解决企业在税务机关价格信息采集期结束后上市的新车型,无法单独报送价格信息的问题,也可以解决机动车出厂价格与税务机关“最低计税价格”调整不同步的问题。

  最低计税价核定进入“电子时代”,国家税务总局实时逐台核定应税车辆最低计税价格,并实时下发各地执行,有望打破车价信息采集、核发的滞后性,或能带来消费者的车购税“减负”。

  如税务总局核定下发一种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是15万元,消费者购车价高于15万元时,不存在问题,按照购车价缴纳税款即可。

  如果生产厂家和经销商对这种车的售价都调到12万元了,但按照现行办法,最低计税价格因为时间差尚未调整,那么消费者就要按照15万元的最低计税价格交税。如果实时采集核定下发最低计税价格,将减少车购税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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