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宝应县创业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正式启动
为鼓励宝应县妇女创业就业,推动妇女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日前,宝应县财政局、妇联、劳保局、金融办、人民银行、信用联社等部门,联合出台了《宝应县妇女创业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标志着该县妇女创业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正式启动。
《实施办法》规定,凡宝应县籍年龄在18至55周岁之间、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经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具备偿还能力的创业妇女,可向户籍所在地的镇妇联或劳动所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妇女创业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执行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最高贷款额度为5万元。对从事微利项目的女性创业者,小额担保贷款的利息由财政据实全额贴息,对从事非微利项目的,由财政给予50%的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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