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德市五条措施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
为防止利用制假购房合同,开具虚假购房首付证明套取公积金违规行为的发生,清远市住房公积金英德管理部采取五条措施,规范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行为,切实维护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正常秩序。
一、对提供虚假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套取公积金的,不予办理提取手续;对制假合同或开具虚假发票的,给予终止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处理。
二、凡提供超过一年半以上的房产证或购房发票的,不予办理公积金提取。
三、对购买现房提供贷款的,贷款资金直接汇转入售房单位,不得提现。
四、对公积金提取和还贷的干部职工,资金直接转入缴交单位,个人不得直接提现。
五、调离本市的职工,其公积金余额转入接收单位所在地方公积金管理中心账户。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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