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重点工程建设招用农民工实行工伤保险补贴
为加快工业化进程,实现我市经济新发展,保障重点工程项目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研究决定,从今年4月起我市重点工程建设招用农民工实行工伤保险补贴。
本次补贴范围是:本市行政区域内,凡是国家及省市县投资实施并经县以上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行文认定的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新招用本市返乡农民工、城市镇失业人员和大学生,并签订了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按一定标准给予一年工伤保险补贴。补贴标准:重点工程招用人员工伤保险补贴以统筹地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作为补贴对象的人均缴费基数,按1%的费率计算缴费补贴数额。工伤保险补贴由市县两级财政部门在再就业资金中列支。重点工程项目施工单位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在工程项目施工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务工人员,经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后,按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杜楠
上一篇: 常德市直单位公务用车管理有新规
相关资讯:
热点专题:
初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资产评估师 | 指南 | 动态 | 大纲 | 试题 | 复习 |
中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高级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试题 | 评审 | 复习 |
注册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会计基础知识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
税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大纲 | 复习 | ACCA考试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