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最低工资标准已实施 月最低工资标准为710元
近日,巴中市政府按省政府公布的《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决定对全市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已从8月1日起实施。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710元(每日32.6元),全市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7.5元。
据了解,该市最低工资标准包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的部分有:加班加点工资;中、夜班津贴和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支付的岗位津贴,集中供热采暖补贴;国家、法规和政策性规定的应由企业承担的劳动者的保险、福利待遇等。即使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食宿,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也不应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暖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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