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财政扎实做好选聘村官经费保障工作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是党中央作出的战略部署,为支持我省选聘工作,省财政采取积极措施,切实保障选聘“村官”经费。
一是足额安排资金。为保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经费,省财政比照中央每人每年补助1万元标准,将选聘经费列入财政预算。2008—2010年,省财政共安排选聘生工作、生活补贴专项经费3691万元。同时,今年还将根据选聘人数增加追加部分经费。
二是及时拨付资金。在每批选聘“村官”到村工作后,中央补助资金尚未到位情况下,省财政补助资金先行、及时、足额打卡发放选聘“村官”工作、生活补贴。各地根据乡镇公务员工资水平调整情况,及时调整选聘“村官”工作、生活补贴,确保不低于本地同等公务员工资水平。选聘“村官”到村任职一月内,全部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是加强资金监管。省财政高度重视对中央和省级拨付资金的监管,根据省选聘办编制的选聘“村官”补助经费明细表,省财政将资金直接拨付到各县(市、区)财政局专户。同时,做到有专门机构、专职人员负责选聘资金的核查、对接和发放工作,确保选聘资金专款专用。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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