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全力落实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补偿金
近日,海原县财政局把落实义务兵优待政策作为“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的一项具体内容,积极筹措资金55.7万元向全县近两年现役的220名农村义务兵发放家属优待补偿金,人均发放2027元,对其中43名在西藏阿里等高原地区服役的义务兵在执行原基础上,每人再增补2000元。为了确保优待金补贴政策及时、足额落实,县财政部门对优待金发放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将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直接支付到义务兵家属“一卡通”账户,兑付工作目前已全面完成。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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