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额敏县落实高校毕业生任职补贴待遇
自开展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以来,根据地区就近原则的分配,额敏县分别于2009年底、选聘26名高校毕业生到额敏县10个乡1个镇的村(社区)任职。
落实工资待遇:按照《地区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实施细则》,经县组织、财政、人事部门核定比照新录用事业单位试用工资标准,确定26人月工资为800元,从2010年5月1日执行;累计补发3个月工资总额为62400元.
落实保障措施:单位缴纳部分基本医疗保险747元、养老保险1545.6 元、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900元、三项共计3192.6元。个人缴纳部分基本医疗保险747元,养老保险618.24元,两项共计1365.24元,由于专项经费列支,不再工资中扣出,分别补贴兑现到个人。
通过此项举措,使他们感受组织关怀,增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在明确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的职责范围、待遇保障、考核奖惩等方面的内容的同时建立阶段性培养、约谈制度合理分配工作,切实发挥了大学生到村(社区)的工作积极作用。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暖阳
上一篇: 新疆额敏县财政局五项措施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下一篇: 新疆额敏县2010年乡财工作突出六特点
相关资讯:
热点专题:
初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资产评估师 | 指南 | 动态 | 大纲 | 试题 | 复习 |
中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高级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试题 | 评审 | 复习 |
注册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会计基础知识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
税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大纲 | 复习 | ACCA考试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