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财政发挥杠杆作用全面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一是支持推进“三集中三置换”。今年,苏州市财政安排6000万元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专项资金,支持昆山花桥、吴中木渎、相城渭塘等23个先导区推进集中居住区和规模化现代设施农业的基础设施、配套设施建设,推进新农村示范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建设。此外,自2006年推行政策性农业保险以来,苏州市推出了涵盖农机、蚕桑、高效设施等在内的14个险种,累计投保农户290万户次、承担风险保障55亿元。
二是推进富民强村建设。截至2010年,苏州市财政已累计安排1350万元用于扶持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按照“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股份化”的发展思路,继续推进富民强村建设。2009年,全市村均实现集体收入398万元,其中90%的村收入超百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2987元,其中财政投资性收入占比达33.2%。
三是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今年,苏州市级财政安排3450万元资金,重点支持规模型、生态型、品牌型、科技型四类农业示范区,实行对龙头企业进行贷款贴息,推动农业产业化建设。截至2010年,苏州市级财政已累计投入1.2亿元用于扶持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目前,全市建设万亩以上现代农业园区14个,千亩以上64个,建成生态休闲农业基地150多个,全年乡村游超1750万人次。
四是加大城乡社保并轨力度。近年来,各级财政不断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快城乡社保并轨的步伐。目前,苏州市农村劳动力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达98.5%,农村老年享受养老补贴率达99.5%,农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7%以上,人均基金400元,全市2/3的市、区城乡低保标准并轨。
五是加快城乡公共事业发展。近五年来,苏州市级财政已累计投入新农村建设资金2.6亿元,带动各级财政加大对道路、水电、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建设投入力度。目前,全市90%以上的村实现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90%的村建成了集行政办事、商贸服务等综合功能的社区服务中心;全市已累计创建市级示范村459个,占总村数的1/3。
六是加快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今年,苏州市财政安排4820万元资金,用于农村绿化、森林防火、渔业资源保护和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今年已实现新增林地、绿化12万亩以上,达到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陆地森林覆盖率的要求。今年,苏州市建立了生态补偿机制,设立生态补偿专项资金,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对基本农田、水源地、重要生态湿地、生态公益林以及对水源地、重要生态湿地、生态公益林所在地的农民给予经济补偿,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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