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整合使用支农资金
一是明确整合范围。除直接补助农民的普惠制资金、有特殊用途的救灾资金外,中央、省、市和县级财政安排投入的所有涉农项目资金全部纳入整合范围。二是实行专账监管。实行支农整合资金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一支笔”审批,财政、监察、审计部门联合对支农整合资金使用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三是强化项目管理。县级部门向上一级申报涉农项目和专项资金,须会同财政局联合申报。凡县财政安排的支农项目资金,由县财政局会同主管部门就项目资金安排内容、实施范围等提出初步意见,报经整合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应该招标采购的按规定招标采购,竣工后由整合办组织验收。四是强化绩效考评。整合领导小组对支农整合资金的使用管理过程及其效果进行综合性考核与评价,保证财政支农整合资金管理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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