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宁市加大农村土地复垦奖励力度
海宁市鼓励各镇、街道加大农村宅基地复垦整理,提高宅基地复垦整理新增耕地质量,按照宅基地复垦面积采取以奖代补形式给奖励。对于复垦成高标准农田的按每亩15000元给予奖励,复垦成一般耕地的按每亩10000元给予奖励;同时对符合项目设计标准并被评为优质工程的,按每亩1000元的标准专项设立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复垦质量奖,其中6%可奖励给直接参与该项目的单位或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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