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郊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惠民生
在实行3年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郊区,广大农民切身感受到了这一制度带来的实惠。农民们不再为看病发愁,也不再为“因病致贫”担忧。
一位从事多年农村基础工作的郊区干部告诉记者,在没有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之前,郊区各乡镇卫生院的基础设施和医疗条件都很落后,农民要是有个小病小灾的,不仅看病困难,而且价格较高,让农民承受较大负担。如果得了大病那就惨了,高额的医疗费用就会使这个家庭“因病致贫”,每年各乡镇都有不少“因病致贫”的农民。 现在不同了,我们每年只要交30元钱参加“新农合”,医疗就有了保障,得病就能享受相应的补偿,得大病的最高给补偿2万元。乡里新扩建了卫生院,还增添很多新设备,到乡卫生院看病很方便还很便宜。为了改善郊区群众的就医环境,今年,郊区投资3256万元的区人民医院综合大楼也已开工建设,区政府还多方筹集资金,对四丰乡、望江乡卫生院进行扩建;对莲江口镇、沿江乡、敖其镇卫生院进行了重建。并对常用医疗、护理、辅助检查等收费项目和部分手术病种实行最高限价,并统一制作了《医疗收费价格表》,悬挂在各卫生院醒目之处。区各医疗机构统一采购药品,药品加价率不超过国家规定标准,并在网上采用软件控制,超出部分不予报销,从而确保了低收费,使用质优价廉的药品,让参合农民真正得到了实惠。
郊区通过张贴宣传标语、印发宣传单、专题广播、上门送补偿款等形式,广泛宣传合作医疗政策,用典型事例现身说法,提高农民对合作医疗的认识。各乡镇还利用筹资的契机,采取乡干部包村的办法,入户宣传,有效地提高了农民群众对合作医疗的知晓率。郊区现有农业户籍人口139786人,实有农业人口131711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有130924人,参合率达99.40%。11个乡镇97个行政村全部实行了合作医疗,覆盖面达100%。
据了解,今年,郊区合作医疗筹资标准为每人15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60元、省财政补助51元、区财政补助9元、农民自缴30元,共筹资1963.86万元。该区本着“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尽力保障,略有结余”的原则,根据基金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补偿方案,并不断调整和完善。2009年参合农民住院补偿标准又一次上调:市级以上医院为30%,区医院为55%,乡镇卫生院为60%,并上调了定额补偿额度,使参合农民更大受益。该区目前采取的补偿方式为:住院统筹+门诊统筹+五种慢病和家庭帐户。去年1至12月份,核销参合农民住院12883人次,住院补偿1252.86万元,家庭门诊帐户补偿40.39万元。参合农民住院受益率达8.65%,住院补偿比为34.02%,平均补偿额达972元。
目前,随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不断发展,郊区农民“因病致贫”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农民们不再因病受累,尽情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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