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加强契税和耕地占用税收入收缴工作
日前,为进一步规范各地(包括农垦系统)契税和耕地占用税收入管理,切实提高全省契税和耕地占用税征管水平,促进千亿元地方财政收入目标实现,省财政厅下发了《省财政厅关于契税和耕地占用税收入收缴问题的通知》,要求各级财政征收机关(含省农垦总局系统)应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以及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契税和耕地占用税税收征管职责,切实加强征收管理,努力做到应收尽收。对市县、省农垦总局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以及相关规定应收未收的契税和耕地占用税收入,一经发现,一律作为省级收入收缴入库。
此前,省财政厅已经就耕地占用税收入情况开展了全省范围内的专项执法检查,并针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市县及时进行了纠正和整改。下一步,省财政厅将根据《通知》要求,采取重点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等办法,深入到各市县及省农垦总局系统进行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擅自和越权“减免缓”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契税和耕地占用税应收尽收。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暖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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