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福海县提高城乡低保水平
为进一步提高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切实改善民生,根据自治区有关规定,福海县全面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扩大城市低保对象覆盖范围,新标准执行起点为今年6月1日。福海县1万余城乡困难群众将从中受益。
福海县现有的0.5万城市低保对象,月补助水平增加30元;现有0.6万农村低保对象,月补助水平增加10元。按照规定,新疆部分县市将提高城市低保标准,扩大低保对象覆盖范围。新确定的城市低保标准为140元。福海县城乡低保对象月补助水平将分别达到201元和68.8元。
今年1–8月该县累计发放城市低保资金810.7万元,农村低保资金385.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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