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局对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进行源泉控管
一是个税申报前置,强化事前监督。针对个人股东股权转让行为,与工商部门商定,纳税人在工商部门变更登记前,必须取得地税部门对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情况的签章确认,从源头控制个人股权转让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管理。
二是信息及时共享,强化后续管理。一方面与工商部门建立纳税人的变更登记信息传递比对制度,定期将个人股东变更登记的信息进行比对;另一方面将比对后的信息及时传递给管理部门,强化个人股权信息的动态管理,并结合管户的 “利股红”所得和个人股东股权转让所得进行纳税评估,对评估中发现的重大疑难问题移交稽查局实施检查,有效防止税源的流失。
三是简化办税流程,优化涉税服务。纳税人可直接在 “一站式”工商、地税窗口办理变更、申报表填写等手续,大大简化办税流程。同时考虑到此类纳税人都为自然人,在地税窗口填写申报表时,由专人对纳税人进行一对一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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