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再次调整居民医疗保险政策
我市再次调整了居民医保政策,进一步提高了参保居民医疗保障水平,增强政策的吸引力。
一是提高了缴费标准。缴费标准整体提高,每人、每年40元,缴费标准调整后增加部分由政府财政补助资金承担,个人缴费标准不变;二是降低了住院起付标准。参保大学生、学生儿童住院报销的起付标准平均降低200元,三无对象、重点困难家庭参保人员和重度残疾人的参保居民住院治疗不设起付线;三是提高了住院报销比例。参保大学生、学生儿童和2007年以来连续5年缴费的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大病补充保险住院报销比例由70%提高到80%;四是提高了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普通门诊累计最高报销限额提高了100元;五是提高了最高支付限额。一个统筹年度内,住院医疗最高支付限额由19万元提高到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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