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福海县再次提高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标准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福海县将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补助标准又进行了提高,这是今年以来的第二次提高标准。一是回乡务农抗战老战士,定期定量标准从每月407元提高到800元,全年9600元。二是在乡老复员军人,标准从每月365元提高到435元,全年5220元。三是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标准从每月200元提高到300元,全年3600元。四是1993年-1999年军队复员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从每月300元提高到500元。
提高的生活补助标准从2010年7月1日起执行,目前财政部门正在进行此项提标的补发工作。将于9月30日之前把补发的生活补助资金发放到全县42名重点优抚对象手中。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暖阳
上一篇: 新疆福海县加快农村贫困户住房建设
相关资讯:
热点专题:
初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资产评估师 | 指南 | 动态 | 大纲 | 试题 | 复习 |
中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高级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试题 | 评审 | 复习 |
注册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会计基础知识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
税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大纲 | 复习 | ACCA考试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