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额敏县扎实推进农村低保工作
额敏县从实处着眼,从细处着手,关心弱势群体,扎实推进农村低保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把低保工作列入为民办好事、办实事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了由县委主要领导为组长,民政、财政等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低保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在政策制定、工作机构、人员配备等方面给予强有力支持。制定了《额敏县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方案》,明确了低保工作保障对象的范围和保障标准、保障措施,家庭收入的核算办法,低保对象的申请、审批程序及保障金发放办法等。
二是加大宣传,做到应知尽知。通过层层召开动员大会,广播电视台设立专栏,赶集日设立咨询台、印发传单、出动宣传车、组织宣讲等形式,深入各乡(镇)场对居民低保政策和法规进行广泛的宣传,使低保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开展好低保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摸清底数,确定保障范围。一是结合“四知四清四掌握”和百名干部进社区活动,逐村逐户走访,认真调查核实每个家庭收入情况,全面掌握困难家庭的致贫原因、贫困程度以及拟保障对象的底数,为科学制定农村低保制度提供了详实依据。二是对保障对象的确定实行动态管理,加强民主评议、张榜公示、分类施保。三是充分发挥基层干部及广大居民的参与监督作用,实行“民主选贫”制度,并在居民所在地公示参保结果。
四是严格把关,规范操作程序。严格按照“三评三公示”工作程序,切实做到“四坚持”、“四不准”、“三不纳入”,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农村低保对象的准确性。“四坚持”既坚持本人申请、坚持所在村委会初审、坚持乡镇审核把关、坚持民政局集体研究、集中审批。“四不准”即不准暗箱操作,务必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不准优亲厚友,务必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不准平均分配,务必保障重点;不准敷衍塞责,应付了事,务必手续齐全,照章办事。“三不纳入” 即家庭居住条件较好、具有隐性收入的不纳入;没有经过村民评议小组评议的、没有乡镇集体研究纪录的、没有张榜公布的不纳入;具有自救能力但好逸恶劳的不纳入。目前,已为农村低保对象4986户12120人发放低保资金768.7万元,人均补差70.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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