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宁市启用新版地税发票
咸宁市地方税务局发布公告,从2010年11月2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启用新版地方税务发票,旧版地税发票交叉使用到2010年底,2011年1月1日作废停止使用。
据悉,本次发票换版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湖北省人民政府有关要求进行的。新版发票有五大类,包括网络发票、税控发票、机打发票、定额发票和印有单位名称的发票,全面覆盖了地税业务所涉及的发票票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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