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0万元补助资金助青海省提高山洪防御能力
日前,财政部下达我省四县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补助资金800万元,建立群测群防体系,提高我省山洪灾害防御能力。
为全面提高我国山洪灾害防御能力,有效避免群死群伤事件,减少人员伤亡,从今年起用3年时间,初步建成覆盖全国山洪灾害防治区的非工程措施体系,年内先期启动500个县非工程措施建设。我省选择了湟源县、湟中县、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平安县开展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防治工作。四个县将依据国家和行业有关法律规范、技术标准和相关指导性文件,重点展开山洪灾害普查;山洪灾害危险区划定;乡镇和小流域的临界雨量、水位等预警指标确定;雨水情监测网站建设;县乡村预警设施设备配备;县级监测预警平台建设;群测群防体系建立,县乡村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包括落实基层负责制,确定临时避险场所,开展宣传培训演练等。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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