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资中县乡镇财政监督管理职能实现“两完善”
一是乡镇财政财务监督制度不断完善。(1)加强账户监管,从2006年6月1日起,全县各乡镇财政所原开设的所有银行账户全部注销,统一开设“一般支出户”、“工资性专户”、“专项资金专户”、“财会中心基本结算户”四个账户,未实行“乡财县管”的乡镇再开设一个预算外专(储)户。(2)加强票据监管,建立了票据“领、销、存”制度,乡镇所有收费票据统一在县财政局集中领购,实行“缴旧领新、限量领用、专人管理、当年结清、乡镇保管”,由县财政每年对票据使用进行年审。(3)建立单一帐户管理(零户统管)制度实施监管,从2001年10月1日起乡镇实行综合财政预算管理,设立“乡镇财务会计管理服务中心”,对乡镇所属单位的会计核算全部由财务会计服务中心人员代理。(4)开展专项检查实施监管。建立专项资金跟踪检查问效制度,乡镇财政所对镇级专项资金除集中支付、核算外,从项目启动到项目实施、结(决)算,进行全过程监督,同时还开展各项事后检查。(5)实行“村账镇管”实施监管。从2003年起,各乡镇全面实行村委托乡镇农经站代理记账;2005年全县统一贯彻实施财政部颁发《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启用新制度会计科目,依法建立了总账、明细账;2006年对6个乡镇开始试点农村财务管理电算化,使用了全省统一要求的“太阳”软件。(6)建立财务公开制度实施监管。各乡镇成立乡镇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领导和财政所长为成员的民主理财小组,负责讨论决定重大财政收支活动;每月终了对当月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拟定下月的财政收支计划及增收节支措施;提出年度预算调整方案等。同时,全面实行乡镇财务公开。
二是县对乡镇的监管体制不断完善。(1)推进“乡财县管”。从2001年起实行乡财县管试点,主要做法是“预算共编、收入上缴、支出下拨、采购统办”。(2)建立乡镇特派员制度。县财政局各股室(单位)全员联系乡镇,增强联系乡镇的财务特派员力量,坚持每月对联系乡镇的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加强乡镇财务管理,做到真实反映财务收支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按季写出书面情况汇报,帮助乡镇想办法、添措施,促进乡镇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经秩序。(3)建立乡镇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制度。县财政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对乡镇财政预决算和财政财务收支按“每年三分之一”的乡镇实行三年轮审制,规范乡镇的财政财务管理。(4)开展对乡镇的专项监督检查。近年来,财政部门会同监察、审计等部门,先后对乡镇开展了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审核兑付情况专项检查、抗震救灾资金专项检查、“小金库”专项检查、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检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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