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仁化县印发扶贫开发“双到”资金管理办法
为了切实加强和规范扶贫开发“双到”资金管理,日前该县印发了《仁化县扶贫开发“双到”资金管理办法》。其主要内容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办法适用范围
用于扶贫开发“双到”工作的省、市、县财政扶贫资金、挂扶单位帮扶资金、社会扶贫捐款等扶贫开发“双到”资金均适用本办法。
二、资金使用范围
扶贫开发“双到”资金专款专用于己确定的13个贫困村及人年均纯收入低于2,500元的5,662户贫困户发展以下项目。
①发展产业项目。发展具有“造血”功能的贫困村集体和贫困户种养、加工流通等脱贫产业项目。
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改善贫困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村道路、桥梁、饮水安全等工程建设。
③危房改造项目。已纳入县扶贫开发危房改造计划的贫困户危房改造补助。
④打造脱贫示范村、示范户的必要经费。
⑤贫困村、贫困户脱贫的其它项目。
三、严格资金管理
(一)资金使用方案
在扶贫开发“双到”项目实施前,贫困村要与挂扶单位和镇政府(街道办)根据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共同制定扶贫开发“双到”项目资金使用方案,且经三方签字盖章,由县“双到”办审核后,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二)资金拨付管理
严格拨付程序:所有扶贫开发“双到”资金原则上先划入县扶贫办(县“双到”办)专户,由县“双到”办根据资金使用方案分期分批拨付到贫困村所在镇(街道)财政所或挂扶第一责任单位指定的资金专户,由挂扶单位(或镇、街道)负责资金的支配和使用。同时可实行项目启动资金预拨制度,即帮扶第一责任单位根据项目资金使用方案,向县“双到”办申请预拨项目启动资金,预拨项目启动资金原则上不超过方案总体资金的30%。
实行报账制度:所有经县财政拨付用于扶贫开发“双到”工作的专项资金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由帮扶第一责任单位根据项目实施计划书(或项目实施合同书)和施工进度,向县“双到”办提交项目报账申请,并附报账凭据(原始凭证),由县“双到”办核准后统一按规定程序向县财政局报账。报账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项目实施计划书;②扶贫项目支出的合法有效原始发票(含补助到户种子、种苗等支出签收单);③项目决算及检查验收合格材料(承包工程报账方要提供承包合同副本、阶段性工程结算单、工程预决算和工程款税务发票);④已经公示证明的纸质材料。
四、加强资金监督
(一)县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和“双到”办要加强对扶贫开发“双到”资金使用的监督和检查。县“双到”办要不定期下到村、户中检查,并贯穿于资金使用的全过程。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扶贫开发“双到”专项资金,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上一篇: 内蒙古元宝山区工业经济向集群化方向迈进
下一篇: 内蒙古巴林左旗新农合参合人数达26万
初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资产评估师 | 指南 | 动态 | 大纲 | 试题 | 复习 |
中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高级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试题 | 评审 | 复习 |
注册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会计基础知识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
税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大纲 | 复习 | ACCA考试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