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平远出台产业扶贫系列扶持新政策
为加快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致富步伐,平远县日前出台实施《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扶贫创业基金使用管理办法》、《扶贫开发农业产业帮扶实施方案》和《扶贫开发工作社会保障、智力和学技就业帮扶实施方案》等4项加大产业扶贫力度的系列新政,对贫困村、贫困户从事种养业及劳动力转移等方面给予全方位扶持,并通过扶持产业化扶贫龙头企业,壮大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方式,为贫困户进一步拓宽致富路。
新政决定,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46个贫困村帮扶单位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资金(每村20万元至25万元)进行整合,与各贫困村订立资金托管合同,以委托银信部门贷款方式投资到县工业区管理办公室,投资期限为10年。按投资金额年8% 的固定收益和逐年归还的本金,作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各村所得收益的40% 作为工作经费补助,60% 作为解决贫困村生产和生活问题专项补助。本金则进行项目滚动投资,由县对各贫困村年度规划申报产业发展项目进行审核,对产业帮扶项目的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开展检查。
为解决贫困户脱贫解困资金不足的困难,该县规定,从2010年至2012年每年筹集扶贫创业基金100万元作为扶贫创业基金,对贫困户及贫困户依法组建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兴办资金周转快、经济效益好、确有脱贫效果的农业开发和资源加工等造血型项目进行贷款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其中合作组织10万元以内,贫困户3万元以内。
为探索推进农业产业帮扶模式,该县将用3年时间组织新大地等13家县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采取“公司(合作社)+基地+贫困户”的模式,组织贫困户挂靠龙头企业实施集约式扶贫开发。重点对接脐橙、油茶、南药、优质稻、金柚、甜玉米、山苍子、白玉蜗牛、巴巴达肉鸭、竹鼠和黑羽绿壳蛋鸡养殖等贫困农户有能力参与并且效益较好的生产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由帮扶单位为贫困户提供种子、种苗、肥料、农药等物资,农业企业与贫困户订立购销合同进行保价收购。
为建立起长效科学的贫困户社会保障帮扶机制,该县还对贫困户保障帮扶、智力帮扶、学技帮扶等作出新规。对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户,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帮扶单位要帮助未参加新农保的60周岁以上的贫困群众参加新农保,帮助贫困户家庭成员100%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计划在3年内为10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免费装配假肢,为30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免费赠送轮椅、拐杖等康复辅助用品用具,免费为农村残疾人发展油茶产业提供种苗。同时对贫困户家庭医疗实施“一免三减”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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