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新会区推进农村客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
为加快新农村建设,实现农村客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城乡客运一体化,江门市新会区成立区推进农村客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2010年全区60%的镇设有客运站、80%的行政村设有候车亭;到2011年基本实现镇级设有客运站、村级设有候车亭,具备安全通行客车条件的行政村100%通达公交车。区政府将农村客运均等化工作纳入镇(街)考核督办任务,采取措施加快推进农村客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
一、因地制宜确定建设标准和规模。
根据交通运输部《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规定和省交通运输厅将招呼站按建设性质及功能样式分类的要求,各镇(街)结合自身实际,做好科学布局站亭、合理选址的建设计划,建设计划统一由区交通运输局及城乡规划分局共同审定。对不具备建设客运站的镇,建议设立招呼站;对不具备建设A类候车亭的行政村,统一建设B类客运候车亭。
二、完善农村客运侯车站亭投入机制。
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多元化的集融资方法,逐步完善政府补助、社会捐款、市场融资、广告收入等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加大投资力度,加快建设步伐。鼓励客运企业投入资金在具备条件的镇建立客运站场,吸纳广告公司投入资金建设广告式客运侯车亭,以广告收益维持客运侯车亭的日常维护。
三、加强专项资金和工程质量管理。
对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和配套资金,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资金只能用于支付农村客运站及侯车亭建设工程款,不得用于与工程无关的费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和超范围使用项目资金。同时,为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各参建人员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设计文件、合同要求进行工程建设;各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工程安全监管,确保施工安全,工程项目完成后,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农村客运发展。
积极引导辖区内运输企业通过联合、兼并、收购等办法整合客运资源,逐步实现经营主体公司化,壮大经营主体,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加快公交线路的重组,缓解热线运力过剩、冷线运力不足的矛盾,提高公交车辆覆盖率和通达率,达到普遍服务的目标,实现企业效益和乘客利益的有机统一。以新会会城为中心,以各乡镇为节点,加快农村公交客运线路网络化。加强农村公交客运从业人员培训,把服务的态度、语言、行为、环境、纪律等细化、量化,制定统一的服务标准;全区逐步统一车型,规划票价,采取统一的交通标识系统,实现农村客运管理和服务的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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