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做好国家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项目申报工作
2010年国家决定支持部分城市开展城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并支持区域性大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地建设。城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重点支持部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建设试点城市以龙头企业为实施载体,建设标准化社区回收点、分拣加工中心、拆解中心(包括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等,打造稳定、高效、环保的城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支持标准原则上每个城市不超过5000万元,且不超过总投资额的50%。宁夏银川市被列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建设试点候选城市。区域性大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地建设重点支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地(园区、企业)建设和升级改造,项目资金采取贷款贴息和财政补助方式,支持标准每个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000万元,且不超过总投资额的50%。
为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宁夏财政厅按照项目申报要求,会同自治区商务厅组织银川市财政、商务等有关单位召开两次项目申报专题会议,认真布置研究项目实施方案编写上报工作,目前项目已顺利报送国家财政部、商务部专家评审会。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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