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富阳市力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
最近,富阳市出台《关于鼓励和扶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自2010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扶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
凡经认定进入该市文创产业园区或载体的文创企业,经地税部门批准,可酌情减征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同时,该市采用资助、贴息、奖励等方式,支持重大文创项目的实施,主要用于补贴基地内企业孵化、关键技术研发、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融资中介、交易推广等公共服务,以此推动产业基地建设。此外,为鼓励文创企业做大做强,该市对新引进的文创企业,第一年产生的税收中对地方财政贡献部分的50%资助给企业,第二、三年按照比上年新增对地方财政贡献数额的60%给予资助;对年度纳税总额首次达到50万元的文创企业,3年内按其年度环比新增对地方财政贡献的10%以上部分的60%给予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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