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启动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未来厦门农民可望从“养儿防老”逐步迈向“农保养老”。2009年底最后一天,厦门海沧区传来对全市所有农村居民为之一振的好消息:海沧区年满60周岁的农民可望在春节前,领到每月200元的养老金,这是厦门市社会保障体系在2009实现全民医疗保险之后,在城乡统筹、全民养老体系建设方面又取得关键突破。
根据国家开展新农保“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总体要求,2009年新农保试点覆盖面为全国10%,我市确定海沧区作为首批我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区,2010年1月起正式启动。我市新农保试点政策将国定55元基础养老金较大幅度提高到200元,个人参保缴费标准为每年100元-4000元。同时,市区两级政府对参保人缴费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45元,并对农村重度残疾等缴费困难群体给予一定的参保缴费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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