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梅江区再次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标准
为妥善解决当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让城乡困难群众更多地享受改革发展成果,梅江区再次提高城乡低保对象保障水平,从今年4月起,城市低保标准由月人均250元提高到280元,财政补助水平由月人均140元提高到168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月人均160元提高到180元,财政补助水平由月人均77元提高到90元。
这次提高城乡低保对象保障水平幅度较大,惠及面广。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幅度为12%,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幅度为12.5%,惠及9960名困难群众,其中:城市低保对象3305人、农村低保对象6655人。提标扩面后全年需增加低保资金支出375万元,梅江区财政局积极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大资金筹集力度,强化低保资金监管,有效地保障了城乡低保提标扩面政策的顺利实施。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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