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有关具体事项公告
为顺利、按时完成全市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根据省财政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本次信息采集的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1、采集内容:本次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内容,均按照财政部最新的“会计从业人员管理基本信息”内容进行配置,请务必认真、如实填写“河南省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表”各项内容。所填信息,准确可靠,无任何虚假信息,否则自愿承担所造成的一切结果。
2、采集范围:全市持有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均需进行信息采集和审核确认。
3、采集方式:本次信息采集工作采取网上填报和现场审核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持证人员需先在“河南省财政厅门户网站”(www.hncz.gov.cn)进行信息填报(网上填报的具体流程见本网站“会计考试”专栏中的《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流程图》),网上填报完成以后,持证人员需携带相关资料(详细情况见本公告第6条)按属地管理原则到各级财政部门进行审核确认。
4、采集时限:2011年3月1日前所有持证人员均需完成本次信息采集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进行信息采集和审核确认的会计从业人员,视作自动放弃会计从业资格,会计管理系统将自动删除其证书序号及有关资料。
5、网上填报时需注意的事项:
(1)【人员基础信息】——证件号码:如您现在持有的身份证信息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不一致,请持网上打印好的表格并携带相关证件到发证机关确认更新。
——接受短信状态:如您不介意接受财政部门所发信息,请选择“同意接受”。
——联系地址:请按身份证内容填写。
(2)【工作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请如实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无单位,可不填写。
(3)【全日/非全日制教育情况】——在职最高学位:请填写目前最高学历(包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在校学生:在“全日制教育情况”栏处加盖所在院校(或系)公章,或提供所在院校(或系)证明。
(4)【会计相关信息】——专业技术资格级别:如您只有会计从业资格证,请填写“无”。
(5)【会计专业、珠算信息】——从业资格证注册时间:此项内容为系统默认,不用修改。
6、现场审核确认时需携带的资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河南省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表》(无工作单位的可不盖章);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二代正式身份证原件(若无二代正式身份证原件,持证人员本人需到审核现场照相);
(3)《信息采集表》中所涉及到的相关证书原件,包括: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等。
7、市直审核确认地点:
南阳市财政局办公楼501房间,联系电话:62376671。
8、在信息采集过程中,如有疑问或建议,请及时反馈,联系电话: 0377-62376671、62376502。
初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资产评估师 | 指南 | 动态 | 大纲 | 试题 | 复习 |
中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高级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试题 | 评审 | 复习 |
注册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会计基础知识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
税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大纲 | 复习 | ACCA考试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