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财政局确定第四季度重点工作
(1)继续做好财政收入预测工作,科学判断增长趋势,确保完成全年财政收入目标。
(2)完成2010年度预算调整工作,科学合理编制2011年度部门预算。
(3)开展系列专项检查。根据统一部署,联系区纪委等职能部门,稳步推进“小金库”专项治理,按时完成重点检查和整改落实两个阶段的工作。选择20家预算单位开展政府采购执法检查,选择区内200家单位开展财务会计信用等级评定。
(4)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修订完善促进就业专项资金、财政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结合“1+15”制度体系,联合相关部门制定政府投资项目财务竣工决算办法等,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
(5)结合全区“十二五”规划,深入细致地谋划明年工作重点,为“十二五”规划良好开局做好准备、奠定基础。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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