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落实财政贴息政策 以小额担保贷款促进大就业
为鼓励和促进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城乡妇女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江门市财政局积极联合各相关部门研究探讨,想方设法,充分发挥财政贴息的引导作用,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财政贴息政策。同时,针对本市实际,制订实施一系列促进就业的小额担保贷款扶持政策,帮助有创业就业需求的人群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基本实现就业稳定、收入保障和生活水平提高。目前,全市已建立小额担保贷款基金1100多万元,在推进创业就业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主要做法:
一、部门联动,扎实推进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扩面工作
自2004年起,全市(四市三区)均正式启动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走在全省前列。2009年,为扩大政策覆盖面,促进全民创业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对象范围扩大到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2010年,江门市再次扩大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对象范围,把城乡创业妇女纳入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扶持对象,进一步发挥贷款资金促进就业创业的作用。市财政部门积极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担保公司及商业银行江门分行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扎实推进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确保贷款优惠政策惠及下岗失业人员。
二、落实政策,积极带动银信部门提供资金扶持
积极落实财政贴息政策,充分发挥其引导作用,为下岗失业者等人员贷款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优先办理服务,简化申请流程,推动实现以小额担保贷款促进大就业。据统计,自小额担保贷款制度实施以来,在财政资金引导带动下,银信部门已受理贴息小额担保贷款800多笔,贷款资金达1800多万元。全市近千名下岗失业人员得到财政贴息贷款的资助,实现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创业者还为社会创造其他就业岗位,起到良好的连锁效应,得到众多创业者的广泛好评和认可。
三、控制风险,强化担保基金监管机制
为防范小额贷款风险,不断强化担保基金监管机制,保障放贷机构和贷款人双方权益。一是由市财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担保机构三方签定协议,明确担保机构开展承贷的担保业务,规定委托运营的担保基金在协议到期后必须全额退回财政部门。二是要求担保机构必须对运营的担保基金建立单独的复式账,账下所反映的资产科目合计数不得少于委托运营的担保基金总额,并按季提交资产负债表,便于相关部门检查审核。三是采用支付担保机构一次性风险金的形式,有效地解决呆坏账的问题。各贷款商业银行对此运作方式给予积极的配合和认同,有效促进实现承贷放贷双方的双赢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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