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财政局确保城乡困难群众临时补贴及时发放
今年7月份以来,我市以蔬菜为主的农副产品价格涨势加快,农副产品价格上涨,直接推高了价格总水平,加大了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生活成本。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文件精神,确保城乡困难群众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受影响,市财政局高度重视、积极应对,对中心城区的城市低保对象和部分农村低保对象的实际生活进行了走访调查,启动特殊时期应急预案,筹措资金100万元用于城乡困难群众临时价格补贴的发放。
本次价格补贴对象为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和享受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补贴时间为2010年12月至2011年2月,补贴标准为城市低保对象每人每月20元、农村低保和农村五保及重点优抚对象每人每月15元。价格补贴原则上实现社会化发放,在12月15日前一次性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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