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新增6600套保障性住房
11月30日,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模拟签订拆迁协议,41个项目签订率全部超过85%,随后即将进入拆迁环节;12月,中心城区首批推出的1000套廉租房,将进入摇号选房程序,凡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均可提交申请,优先考虑孤、老、病、残及无房户。政府主导,集中力量开展棚户区改造,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乐山在重大民生问题上,建立更民主、更开放、更符合公众利益的执行模式。
将保障性住房建设纳入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专门成立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协调配合,在制定政策上最大限度让利于民,针对困难群众“量身定做”: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原居住面积不足50平方米的双困家庭,家庭有重度残疾人员或有“4050”下岗失业人员均享受到特殊政策照顾。
市委书记唐坚强调,“保障性住房的设计和建设,要注重美化环境、完善功能,让居民真正享受到新居新生活。”市长蒋辅义亲任棚改领导小组组长,并多次与棚户区居民座谈,征求意见。
据摸底调查,乐山现有各类棚户区182.4万平方米,涉及群众23305户。过去,棚户区改造方式是单向决策:划定红线,发布公告,进行动员,解决问题,签订协议,组织实施。今年,市政府选择了充分尊重民意的模拟拆迁,签约率超过85%才能进入拆迁阶段。
5月,首批7个改造项目正式启动,进入为期60天的模拟拆迁。6月,草堂寺128号住户短信陈情,要求加入棚改;7月,乐达社区棚户区居民用震耳欲聋的鞭炮声庆祝棚改,创下首日签订170份的新纪录;9月,花桥巷华乐丝绸厂宿舍居民自发签名、按手印,联名申请加入棚改……棚改项目从20多个增加到40多个,从“要我改”到“我要改”,受益群体不断增加。
根据规划,到2011年底,乐山棚户区改造总投入将达到100亿元左右,占同期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约13%,全市棚改将新建房屋500万平方米左右。坚持统筹规划布局、全面配套,完善社区服务,棚改新建小区除满足棚改还房户需求外,其余部分均纳入保障性住房体系,解决城市低收入人群住房问题,实现低收入者的居住尊严。
目前,我市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以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为主要内容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使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居民、新就业职工、新毕业大学生及外来务工人员等“夹心层”实现住有所居。
据悉,全市11个县(市、区)个人住房信息已经实现联网,走在全省前列。2010年,全市共新增保障性住房6600套,通过实物配租、租赁补贴等方式,廉租住房保障率达到100%;公共租赁住房200套,限价商品房200套,棚户区改造4272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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