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县获公积金增值收益廉租住房保障资金75万
根据《财政部、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落实城镇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通知》精神,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扣除计提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余额用作城镇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经清算,市财政分配我县2009年度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提取廉租住房保障资金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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