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采取有力措施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预算执行进度
为了推进地区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地区财政采取六项措施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预算执行进度。
一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规定。地区财政局于11月25日召开由财政、建设部门主要领导和业务负责人参加的视频会议,安排部署年度廉租住房专项补助资金拨付工作,同时及时传达了自治区新政办发[2010]234号文件精神。
二是加快回购、改建廉租住房工作进度,切实发挥好资金效益,确保专项资金不结转到下年使用。
三是改变租赁补贴发放方式,在年底前将租赁补贴资金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廉租住房保障家庭,禁止等到春节送温暖时才给保障性住房家庭发放租赁补贴。
四是加强督促检查,地区财政局对各县(市)资金拨付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按规定用途使用。
五是加强与建设部门工作密切配合,跟踪分析保障专项补贴资金收入、支出、结余、各项保障资金来源及住房保障实施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
六是加强廉租住房资金使用情况绩效评价工作。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暖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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