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资中县财政局“五机制”完善政府采购监督制约体系
1、建立了以财政部门为主,监察、审计及其他有关部门共同配合的有效政府采购监督机制,采购活动主动接受监察、审计等部门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进一步强化对政府采购行为的约束,确保各项政策的落实。
2、建立了采购执行机构考评机制。按照《资中县集中采购机构考核暂行办法》的规定,由县财政部门牵头,组成集中采购机构考核小组,通过听取情况报告和实地查阅资料等考核程序,对县政府采购中心2009年度采购质量、采购效率、服务水平等方面工作进行了考核。考核实行百分制,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各占50%。采购中心综合得分为96.75分,最终考核结果为优秀。考核结果运用于采购中心的年终目标考核当中,对应考核等级,县财政参照当年县政府对各机关单位综合目标考核标准,安排考核奖励。
3、建立了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长效机制。由财政局牵头,抽调监察局、审计局、采购中心相关人员一起组成检查组,对检察院、交通局、水务局等11个单位2009年至2010年9月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进行了专项检查。此次检查涉及政府采购的金额共计441万元,应纳入集中采购金额335万元,违规自行采购61万元;应纳入分散采购105万元,未经批准自行采购31万元。对违规采购的行为,区分情节轻重和金额大小,分别按照《政府采购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作出了责令整改、适量经济罚款的处罚。
4、建立了定点供应商、协议供货商履约情况专项考核机制。会同县监察局、审计局和采购单位代表组成检查组,对我县2009-2010年办公消耗用品、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供应商和通用货物协议供货商的价格、质量、售后服务、供货清单等履约情况进行了专项考核。一是面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和乡镇征集定点供应商和协议供货商履约情况的反馈意见,作为考核的参考资料;二是实地查阅供货清单、价格清单、产品授权书及财务资料,现场评分;三是就同品牌同型号货物价格进行抽样调查,并按价格高低进行打分。同时,为充分发挥考核对供应商的督促作用,考核结果除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公示外,还计入商家次年参加定点和协议供货采购投标的最终得分当中。
5、建立和完善了政府采购质疑、投诉机制。今年,我县在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投诉、质疑管理办法的基础上,转发了省新出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并结合县级采购工作实际,向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和乡镇提出了“高度重视、实事求是、档案保存、强化监管”四项贯彻意见,确保质疑处理依法办理、及时办理。2010年,我县政府采购零投诉。
上一篇: 四川万源市扎实开展财政决算工作
初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资产评估师 | 指南 | 动态 | 大纲 | 试题 | 复习 |
中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高级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试题 | 评审 | 复习 |
注册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会计基础知识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
税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大纲 | 复习 | ACCA考试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