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财政收入突破100亿
2010年,在广东江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财政厅的指导关心以及各市、区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经过全市财政系统干部的共同努力,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总量突破100亿元,达到104.29亿元,增长24.70%,增幅实现自2003年起近八年来第七次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江门市财政收入工作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市政府于11月初召开全市财税工作座谈会,根据省政府召开的部分市财税工作座谈会的部署,确定2010年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幅要不低于20%,收入总量要突破100亿元。在这个基础上,按照市委常委会议提出2010年全市主要经济指标增幅力争超过全省平均水平的要求,经过进一步深入分析当前经济和财税发展形势,结合全市预计超收情况认真研究,市政府于2010年12月21日召开市区长座谈会,明确全市地方财政收入要实现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并分解落实各市、区和各有关部门的收入目标任务。为此,市领导多次亲自带队到财税部门和基层调研,深入研究分析当前财税形势,指导各地、各部门加强收入管理,为全市收入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提供了有力保障。2010年12月31日,市政府刘海代市长、聂党权常务副市长等市领导率市府办有关同志到市财政局视察指导工作,对辛勤工作在一线的财政工作人员表示了亲切问候,并深切勉励大家再接再厉,努力做好各项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全市各级财政部门统一思想,全力确保收入增长。一方面,增强抓收入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在千方百计抓好财政部门自身征收工作的基础上,加强与四市三区党委、政府以及税务、人行国库等部门的统筹协调,着力从服务、协调、监督三方面处理好财税关系,确保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另一方面,认真落实财经分析联席会议制度和收入通报制度,正确判断和把握整体收入形势,增强抓收入工作的信心;加强对各市、区的沟通、协调、指导,按照“手抓当年、着眼明年、脑想后年”的思想,确保各项收入足额入库和稳定增长,把握住收入工作的主动权。
经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2010年江门市财政收入工作圆满完成。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总量突破100亿元,达到104.29亿元,增长24.70%,增幅比年初预算任务(10.5%)高出14.2个百分点,比全省平均水平(23.74%)高出0.96个百分点,并高于珠三角地区平均水平(24.44%)0.26个百分点。同时,全市财税收入在增收任务较重的情况下保持了较高质量,税收收入占一般预算收入比重达到81.47%,位于全省21个地级市第六位。各市、区的收入实现均衡增长,四市三区一般预算收入增幅均超过20%,其中恩平市、鹤山市一般预算收入增幅分别达33.38%和3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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