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齐齐哈尔市近4万低保家庭将领取价格补贴
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公室获悉:为进一步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使广大困难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春节,市物价监督管理局会同市民政、财政、宣传、纠风等部门,将在春节期间运用百余万元价格调节基金对城市39241户低保家庭实施价格补贴。补贴标准为每户低保家庭为25元,补贴卡发放时间为2011年1月16日至1月25日,使用时间为2011年1月20日至2月20日。
价格补贴对象为龙沙、建华、铁锋、昂昂溪、富拉尔基、梅里斯达斡尔族区、碾子山七区内截止2010年12月末在册的享受低保补贴的城市低保家庭,2010年12月31日以后新纳入城市低保待遇家庭,不享受此次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补贴卡待遇。补贴标准为每户低保家庭25元,补贴方式为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补贴卡,领取补贴卡后,低保家庭持价格补贴卡到指定商场选购副食品时给予价格补贴。
补贴卡使用的时间为2011年1月20日至2月20日,七区同步进行,愈期此补贴卡作废。北三区补贴卡使用地点为市百货大楼;昂昂溪、富拉尔基、梅里斯达斡尔族区、碾子山四区由区政府在本区选择的商场同步开展活动。补贴卡由市物价监督管理局会同市民政局组织发放,补贴卡发放实行层级负责制。市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公室负责将补贴卡发放到龙沙、建华、铁锋区物价局和民政局,区物价局和民政局负责将补贴卡发放到各街道办事处,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将补贴卡发放到各社区,最后由各社区负责将补贴卡发放到每个低保家庭;南四区补贴卡的发放程序与北三区相同,补贴卡发放的每个环节都要有完整的交接手续。
补贴卡2011年1月16日—1月25日期间发放,届时城市低保家庭需持身份证、低保证和补贴存折原件到所在社区领取补贴卡。对在规定时间没有发放出去的补贴卡,社区需在2011年1月26日将未发放出去的补贴卡返回区物价局,并办理交接手续。未领取的低保家庭可在2011年1月26日至1月29日到区物价局和民政局领取。此补贴卡发放截止日期为2011年1月29日,逾期不再受理、不补发。社区在发放补贴卡时履行查验身份证、低保证和补贴存折原件及低保户本人签字的相关手续。补贴卡发放结束后,社区需将有以上相关手续领取补贴卡的名单进行公示,并交市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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